一、外聘教师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上、下课时间等教学常规,关心爱护学生,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按照学院教学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各教学环节(备课、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平时考核、出卷、试卷批阅、成绩登录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3、服从系课程教学安排,执行学院的课表。如出现意外情况不能按时授课,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学校教务处或二级学院,未经系或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调课、调教室、代教、缺课。因事因病请假耽误的课时,应及时补上。
4、积极参加教研室或二级学院的有关教研活动。
二、外聘教师的考勤、考核
1、二级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常规检查和上课考勤,不定期抽查和了解外聘教师课堂教学、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2、每月月底,各系应把外聘教师在聘期内的考勤、考核结果,一式两份分别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存档。
3、外聘教师讲课酬金,根据讲课的考勤情况及实际课时数,由系负责统计,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人事处核算讲课薪金,于每月底发放。每月支付应付酬金标准的70%,剩余部分在学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如在教期间发生教学事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扣发一定的授课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