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2.招生代码:1958
3.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2号
4.学校网址:http://www.jnys.cn/
5.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坐落无锡市藕塘科教城,学校举办者秉承“把民办教育事业当作社会功德来办”的誓言,立下“博学 进取 励志 立业”的校训,确立“品质+能力”的育人宗旨,制定为学生“谋一份好职业、一份好回报、一个好平台”的“三个一”工作标准,创造实现学生“从作业-作品-产品的知识转换”“从课堂-工作室-企业的角色转换”“从学生-准职员-职员的身份转换”的“三转换”教学法则,实施大学生创业者培育工程,培养具有多元艺术元素和工作技能的“有信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能力、有纪律”的“六有新人”,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和高薪就业率均位列同类院校前列,据“2024年软科中国高职院校排名”公布的数据,学校在民办高职院校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江苏省第一名,据“麦可思研究”公布的数据,学校在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月薪排名中位列江苏省第一名、全国第三名。
学校专业优势明显,设置表演艺术类、影视传媒类、时尚设计类、数字艺术类、现代服务类、教育管理类等40多个招生专业。学校办学条件优厚,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设有标准化演绎剧场“彩虹剧院”,建有占地80多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 ART小镇,拥有成套的现代全真航空港,具有实践和体验综合功能的艺术大世界,以及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学生文化社区“怡馨园”等,为学生的教学实训、校园生活提供了保障。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凡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学校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第一轮: 2025年3月6日至8日(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2.第二轮:2025年4月9日9:00至15:00。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校测办法)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以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3月22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一轮考生考核工作;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4月12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校测采用线上双机位考试模式,考生使用两台手机作为考试工具完成考试。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校测时间)
1.模拟考试时间:3月15日- 3月16日全天
2.正式考试时间:3月22日13:30-15: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向学校提交政策加分申请: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可加 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校将对考生的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合格”转换为10分,“不合格”转换为8分,10门科目转换后的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此项满分为100分。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 报考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政策性加分。若总分相同,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若仍相同,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排序,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报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若总分相同,按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排序,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4月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相关院校于4月22日前完成对考生的校测以及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具体我校是否参加第二轮以及第二轮的专业、计划、测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1日 |
招生简章公布 |
3月6日-8日 |
第一轮: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3月15日-16日 |
第一轮:校测模拟考试 |
3月22日 |
第一轮:校测 |
4月3日前 |
学校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5日 |
公布拟录取结果 |
4月9日 |
第二轮: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4月12日 |
第二轮:校测 |
4月22日 |
上传第二轮拟录取名单 |
5月份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用。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6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8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2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 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批准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
1.奖学金:在校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享受奖学金,奖励额度为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困难学生)、学校奖学金2000-3000元/年。
2.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700-4700元/年。
3.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20000 元/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2号 邮政编码: 214153
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88、85551088 、85551881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注意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