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可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图书馆借还图书;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扣证,并由证件所有者本人前来借书处领取。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总服务台负责办理借还手续。
3.本馆图书按中图法开架排列,读者查找图书时可参照《中图法》类目简表。
4.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您所借的图书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该书缺封面或封面破损;
(2)该书馆藏条形码损坏;
(3)该书书脊上的索书号标签脱落;
(4)该书(特别是新书)被污损(涂画、阅读标记)或损坏;
如发现所借图书存在上述情况,请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查验盖章。否则,当你还书时,将视为损坏图书,按章进行处理。
5.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先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交工作人员确认;也请及时确认书刊借还状态。
6.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7.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按《图书馆违章处理工作规则》处理。
9.续借:如果读者无法按期看完所借的图书,可以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l次。但不得现还现借或在现场转借他人。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7日内办理;续借期为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读者可在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
10.读者权限
读者类型 |
最大借阅册数(册) |
借期天数(天) |
教职人员 |
15 |
120 |
本科生 |
8 |
60 |
专科生 |
4 |
30 |
其他 |
2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