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研究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7 点击数:

各市(县)、区职教教研室,各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立项评选结果的通知》(锡教高职〔2015〕25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教科研工作的专业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形成一批成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与日常管理

1.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在课题立项后二个月时间内完成开题工作,开题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市(县)、区职教教研室负责统筹,2015年立项课题一般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开题论证是顺利进行和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原则上半天安排不超过2个课题。

2.重点课题开题工作需报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同意后组织实施;一般课题开题工作直接由市(县)、区职教教研机构组织实施。各级职教教研机构负责所属范围内相关课题的日常管理,督促课题按要求如期完成研究任务(高职院校重点及一般课题由无锡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

二、成果要求与鉴定结题

1. 课题成果不仅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而且应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能对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发挥切实作用。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以及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等。课题成果在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名称、立项单位、立项类别及课题批准号等信息。

2. 课题的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由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予以验收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重点课题和部分一般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同时委托市(县)、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负责对所在地区和单位有关人员承担的一般课题开展最终成果的鉴定、验收工作。受委托机构须将鉴定结果及相关情况报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职院校重点及一般课题由无锡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

请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及课题主持人做好开题准备工作,开题工作完成后,以学校或区域为单位缴寄纸质开题报告2份(格式文本见附件1),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信箱:xj74323@163.com;联系人:奚军;联系电话:82722257;通讯地址: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527室(无锡市学前街27号);邮政编码:214001。

                             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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