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影视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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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4 点击:[]

为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校风,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考试违纪:

1、考试期间随意走动、随意讲话;

2、考试期间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或传递物品;

3、将禁止携带的物品带进考场;

4、不按指定位置就座;

5、不听从监考指挥;

6、不按时交卷,无故拖迟交卷时间;

7、故意损坏试卷;

8、交卷后,不离开考场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9、考试前,到处打听试题;

10、涂改已评阅的试卷或已评定的成绩;

11、其他主考和监考认定为违纪的行为。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考试作弊:

1、考试前,以非法手段获取试题或试卷;

2、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抄在考场书桌上或其他物体上(包括人体各部位);

3、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进入考场并偷看;

4、偷看邻座答卷或稿纸;

5、故意将自己的答卷或稿纸给邻座看或抄袭;

6、请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

7、涂改他人试卷姓名,占为己有;

8、换卷;

9、协助他人作弊或参与集体作弊的行为;

10、开卷考试中未经允许交换书本、笔记本、试卷及有关考试的资料;

11、将试卷带离考场;

12、其他主考、监考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1、学生考试违纪但尚未构成作弊的,监考人员应立即给以口头警告。不听警告者,监考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

2、学生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其试卷,令其退出考场;

3、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详细记载违纪、作弊情况;

4、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且不得补考;

5、学生考试违纪但未构成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以记过以下处分(含记过);学生考试作弊给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留校察看)。

四、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

1、监考人员将学生违纪和作弊的书面报告、有关证据和作弊学生试卷于考试结束后立即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核查学生违纪、作弊的情况,认定后立即发布告示;

3、教务处责成有关系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工处;

4、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分实施按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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