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用人机制,提高师资选聘质量,促进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 则
(一)人才招聘坚持多元选才、择优聘用。
(二)教师年度招聘计划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规划确定,学校须制定明确的各级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三)充分考虑学缘结构,新聘教师应主要为国内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第二条 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中级及以上岗位职务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正高、副高职务岗位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应聘中级及以下职务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其余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第三条 选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应聘受理
1.学校拟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报学校审批。
2.学校多渠道统一发布年度教师招聘公告,特殊紧缺岗位除外。
3.人事处安排专人受理应聘材料和应聘咨询。
(二)学校考察评议。
1.确定考察对象:人事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考察:包括申请者自我介绍、沟通交流和教学试讲或专业知识考察等环节,自我介绍、沟通交流环节有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开展;教学试讲或专业知识考察由二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
3.确定拟聘对象:二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将专业能力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面试情况和岗位招聘要求提出拟招聘对象建议。
(三)学校聘用审议
1.人事处将拟聘任人员基本情况面试及专业知识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处根据聘用审议结果,安排拟聘对象参加统一体检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学校签署。
第四条聘任待遇
根据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薪金待遇执行。
第五条 聘期管理
(一)聘期:新进人员(含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引进人才一般为8年。
(二)新聘人员如入校时享受低职高聘待遇,需要在入职后3-5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未续聘者合同到期后与学校的人事关系自动解除。
第六条 附 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